已有7家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获批,其中国退民进的股权转让方式更为引人注目
昨日,又有两家上市公司国光瓷业(相关,行情)和友谊股份(相关,行情)分别公告了其国家股转让于近日获得财政部批准的消息。据不完全统计,自方向光电8月20日公告股权转让获准以来,不到一个月时间已有7家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获得财政部批准。这说明,备受市场瞩目的国有股转让审批已明显提速。其中,尤是国退民进的股权转让方式更为引人注目。
国光瓷业转让2700万股给鸿仪投资
国光瓷业昨日发布的公告称,公司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早于2000年9月21日即与鸿仪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国光瓷业国家股2700万股转让给后者。在公司以2001年末总股本950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2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400万股,拟转让的国家股由原来的2700万股相应增加至3240万股。根据财政部批复,同意将原株洲国资局所持公司3600万股国家股中的3240万股转让给鸿仪投资。转让后,鸿仪投资持有公司总股份的28.42%,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据悉,鸿仪投资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资本4.3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硕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金桥路1389号310室,经营范围为对旅游景点及基础设施、铝材业、高新技术、教育业的投资、开发、经营和对其他实业的投资,本系统资产管理及其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
方向光电首获国退民进
此前,方向光电在经过一年半的等待之后有幸成为了今年以来首家获准国退民进的上市公司。公司在8月20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已于8月15日收到财政部批复,同意内江市国资局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7672.01万股分别转让给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北泰)、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汇银峰投资)和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辰奥实业)。早在2001年1月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内江市国资局就分别与上述三家公司签订了国有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将其持有的45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沈阳北泰,2442.01万股转让给汇银峰投资,730万股转让给辰奥实业,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9.524%、16.02%和4.79%。公司股票简称也于2002年1月4日正式更名为“方向光电”。
此后还有健特生物、ST鑫光和ST猴王等3家国退民进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也宣布于近日陆续获批。健特生物27日公告称,8月23日,财政部批复同意青岛市商业总公司将4778.7万股健特生物国有法人股,出让给上海华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华馨持有的健特生物法人股增至4848.825万股(占总股本的25.09%),为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9月3日,ST鑫光发布公告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色建设与深圳绿保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绿保)于2002年6月2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02年8月27日,财政部财企〔2002〕339号文正式批复同意。股权转让后深圳绿保持有公司股份1.1亿股,占总股本的2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9月6日,ST猴王也发布了股权转让获准的消息。ST猴王称,2002年9月3日国家财政部下发了财企2002349号文《关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同意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持有的ST猴王00053524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上海国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策)。国家股转让后,上海国策持有公司股份4434.9924万股,占总股本的14.65%,股份性质为法人股。
民营企业成为股市生力军
目前,民营上市企业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上的一支生力军。在沪深两市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已达100多家,约占上市公司总量的10%左右。统计资料还显示,截至今年8月20日,除已公开标明受让方为国企的转让协议外,共有66家上市公司签订了105起股权转让协议,71起披露正在等待财政部批准。其中公开披露受让方来自民营企业的就已经达到了30起。
可以说,国有股转让审批提速,与国家的政策导向有很大关系。此前,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曾指出,在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含公开募股上市的股份公司),国家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选择地放弃控股地位,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控股。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将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此外,国有股转让审批提速,也是民营企业急欲进入资本市场的内在动力所促使的。自从1992年第一家民营企业深华源进入证券市场以来,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先后经历了起步、缓慢发展和高速成长等阶段。1998年3月,民营企业新希望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标志着民营企业进入证券市场有了突破性进展。今年半年度报告也显示出,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在总体上要好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因此,通过吸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进入国有控股企业,无疑将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改变目前部分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的状况。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国退民进的同时,诸如上市公司产权制度问题、治理结构问题以及分配制度问题等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目前国有股转民营在股权转让、资产划拨和债务剥离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法律上的空白,相关政策还不配套,相关法律法规也亟待健全。因此,国退民进还有待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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