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在国有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组时,有关部门曾要求必须保证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随之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这也成为今天中国证券市场挥之不去的“痛”,任何一项与国有股减持相关的政策出台,总会在证券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引发股市大幅振荡。
日前,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在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含公开募股上市的股份公司),国家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选择地放弃控股地位,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控股。目前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实际操作中,是按照“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国企改革原则,根据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总体方针和具体的产业指导目录,来决定国家是否要在新公司中保持控股地位。这说明,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国有资本在部分领域退出的政策通道已经开始明确启用。
而不久前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规定国家将主要在军事工业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自然垄断的领域,保持绝对控制或支配地位,在石油化工、汽车、信息产业、机械装备行业和高新技术等体现综合国力的领域,保证少数重要国有骨干企业占有支配地位。而在一般竞争性领域,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
根据经贸委负责人的发言,联系到前一段时期内讨论较多的国有股减持、QFII机制,可以预见,在未来的证券市场上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是否将成为主流形式,二是并购重组是否将成为下一阶段证券市场的主题。
从第一点来看,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国有股的流通一直是一个最为敏感的问题。如果国有股能上市流通,将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上一个历史性问题的解决,证券市场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但从国有股减持的初步尝试来看,解决这一问题并不容易,要想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在方案设计上的技术要求很高,必须设计一个市场各方都能接受、不会导致市场暴跌的方案。
另一方面,更为关键、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必须创造条件,使新上市公司中避免非流通股的困扰,如果一方面在努力解决已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的问题。而与此同时,新上市公司中继续保持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这就会形成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还在继续制造问题,使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
经贸委负责人的讲话透露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意向,似乎意已为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提出政策依据。在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有选择地放弃控股地位,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控股,这使新上市公司实现股票全流通成为可能。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6月份管理层叫停国有股减持时,曾提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在需要时,通过分红、向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等形式来充实社保资金”,这为解决存量问题留下了伏笔。所以,虽然上述政策出台时间不同,但政策之间的协调性是存在的,都是在或深或浅的程度上尝试解决国有股的问题。
从第二点来看,在尝试解决国有股问题和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基础上,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控股这一提法表明,国企改革已经深入到了产权制度这个层面,这也是国企改革最困难、最有实质意义的层面。对于证券市场来说,需要关注的是下一阶段,并购重组活动是否将会出现重大发展。
目前,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具有实质意义的并购重组活动比较困难,因为通过市场进行并购活动只能集中三成左右的股权,并不足以掌握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而且受有关法律和规则的约束,随着并购活动的深入开展,并购的代价会越来越高。很难想象有人愿意用极高的代价,将资金投向一个自己不可能掌握控股权的企业。所以,只要当前国有股占主导地位、不能流通的局面没有改变,证券市场上的并购重组活动就不会具有实质意义。
经贸委有关人士指出,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控股。这使我们联想到前一时期各界曾热烈讨论的QFII机制。在QFII机制下,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外国机构投资者在一定的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在转换为当地货币后,通过严格监督管理的专门账户投资于当地证券市场。如果实施QFII机制,就会为外资进入国内证券市场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通道,而如果新上市公司实现了全流通,进入中国的外资就有可能在国内证券市场上掀起一股并购浪潮,从而使并购重组有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内证券市场上的一个重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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