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开口为中科创业案中的125家证券营业部辩护
“中科创业案中,券商是被冤枉的!”在昨天召开的“2002年中国金融研讨会——国内外金融界论坛”上,数家证券公司的高层人士努力为卷入“中科创业”大案的券商争辩。
本次论坛原是为庆祝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的成立而举办的,邀请了包括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内的众多知名人士,其中也包括华夏证券、光大证券、联合证券等券商。出人意料的是,主持人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陈志武话锋一转,把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抛给了在场的证券公司的老总们:“中科创业”案中的被告是7个人,但法院公诉方举证有125家证券营业部为吕梁操纵股价提供了间接的帮助,甚至直接参与吕梁等人的融资行为,是否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面对这一“热辣”的问题,数家证券公司的副总经理也是首次公开表示:一味迁怒于券商,而忽略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其实是“对券商的冤枉”。联合证券常务副总经理盛希泰说:“券商的日子也很难过,一方面,股东要求给予越来越高的回报,另一方面,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也非常严格,使得证券公司的高管人员一会儿铤而走险,一会儿瞻前顾后。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证券营业部为吕梁融资,其中原因是很复杂的。”
华夏证券副总裁谢朝斌认为,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上市公司违规成本过低,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其违规操作,比如瞿兆玉和他的蓝田集团,在1999年提供伪造银行进账单、土地使用证、股本金募集方案、财务报表,虽因此受到了10万元的处罚,但依然能够上市。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再加上券商对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和运作又起不到任何影响,“中科创业”案的出现就不足为奇。
中科创业案庭审已告一段落,丁福根等7名被告正等待法律的裁决。但近期,关于125家涉案的证券营业部是否也应当成为被告,成为业界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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