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1年5月管理层推出国有股减持方案开始,一年多以来,关于减持与全流通的政策举措和各种说法对二级市场的走势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导致股市一再出现暴涨暴跌的走势,投资者的信心也受到极大的损害。如果2002年的证券市场仍然带着国有股法人股的遗留问题草草收场,新的一年乃至未来很多年内的证券市场都会时时受到历史包袱的困扰而无法轻装前进。
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遗留问题,新股全流通是证券市场发展最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两大问题也一直就是困扰二级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自从2001年5月管理层推出国有股减持方案开始,一年多以来,关于减持与全流通的政策举措和各种说法对二级市场的走势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导致股市一再出现暴涨暴跌的走势,投资者的信心也受到极大的损害。
以下是今年以来涉及减持与全流通的相关信息:
时间政策举措备注
1月27日证监会发布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A
1月30日证监会规划委表示:国有股减持将注重保护投资者,以实现多赢为目标,取得多数流通股股东的支持,在方案成熟时稳步实施,使市场在稳定中发展(相关,行情)。
6月24日国务院决定停止减持国有股B
9月16日退市公司重组后股份可全流通C
9月17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媒体关于退市公司资产重组后全部股份可流通的询问时指出:证券业协会的措施目的在于鼓励退市公司实施实质性资产重组,尽快恢复退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主板市场没有全流通考虑
11月04日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可向外商转让D
(A--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用一部分非流通股,在全流通预期下,向全体投资者公开竞价发售。同时,根据全流通股价与市价的差额,通过配股或送股的方式,对流通股股东的损失进行补偿。从而在稳定的市场运行条件下,实现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的流通。
B--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C--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改进代办股份转让工作的通知》,退市公司列入代办转让试点范围,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重组后股份可全流通。
D--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允许向外商转让国有股法人股,把中国证券市场并购重组推向新阶段,将提升中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通过对一年来减持与全流通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年初国有股减持利空与利好的激荡造成股市很大的震荡,直接促成了年初低点的形成,6月宣布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消息让市场喜出望外,刺激了大盘的井喷行情。但是问题显然没有得到解决,随后的退市公司重组、外资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等政策,都让投资者产生减持与全流通的联想,即使管理层不断进行澄清,由于股市的跌跌不休,反而加深了市场对全流通的预期,两市大盘受此影响,走势一蹶不振。
第二,一年多以来,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和新股全流通问题始终是市场各方高度关注的焦点,政府官员、学者、市场人士的激烈争论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管理层也发出了多种不同的政策信息,但最终在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上似乎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反而让二级市场的发展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毕竟"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逃避是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的。
第三,在国有股减持、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问题上,矛盾的双方是政府和市场的广大投资者。从去年的按照市价上市流通,到年初的阶段性成果(按照全流通价格对流通股东补偿),再到近期市场提出的的缩股流通,双方的利益之争正在慢慢向市场一方倾斜。毕竟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分割的证券市场发展历史中,流通股东付出的代价与非流通股东获得的收益是明摆在那里的。最终的减持方案如果不充分考虑历史,就不可能得到市场的认可,任何违背市场意愿的解决方案得到的结果只能是股市推倒重来,各方利益受损。
如果2002年的证券市场仍然带着国有股法人股的遗留问题草草收场,新的一年乃至未来很多年内的证券市场都会时时受到历史包袱的困扰而无法轻装前进,经过一年多以来的争论和折腾,展望减持与全流通问题,我们不能不严峻地认识到这样的两个问题:
第一,越来越多的市场人士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不可能长久拖延下去,问题一日不解决,股市就一日不能真正健康活跃地发展。如果市场"不愿拖"与管理层的"不得不拖"形成尖锐的冲突,付出的代价将是股市的"休克"。
第二,随着国有股法人股向民营资本转让、外资转让的解禁,看起来国有股变现的途径越来越多,政府的压力越来越小,实际上也必将增大将来解决问题的难度。因为涉及的利益集体越来越多,而且原因的"内部矛盾"将慢慢变成"外部矛盾",解决起来就更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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