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称,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1999年9月15日,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在中央金融工委第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表示,证监会决定尽快在沪深交易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2000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2000中国企业高峰会上说,中国证监会已经就设立高科技板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旦立法方面和技术方面的准备完成就会尽快出台。
●2000年7月31日,周小川视察了深交所第二交易结算系统,并就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和深交所今后的工作方向作了重要指示。
●2000年8月8日,深圳市市长于幼军在北京表示,深圳具备二板市场发展的最佳条件,深圳市政府将积极争取二板市场在深圳设立。
●2000年9月19日,深交所正式启动创业板券商系统技术准备工作,根据该所排出的时间表,在11月1日前各券商必须做好创业板行情另板显示的所有准备工作。
●2000年10月,深圳市市长于幼军在第二届高交会开幕时透露,创业板将在年内面世。周小川在高交会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论坛的演讲中,也证实了这一说法。1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
●2001年1月13日,周小川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尽快完成创业板市场筹建工作,做好投资者风险教育,为创业板及时投入运行做好充分准备。
●2001年3月7日,周小川在与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香港代表座谈时说:从证监会的角度讲,创业板终究是个新鲜事物,即使现在也不能说就准备得很成熟,很有把握。但初步还是做了不少工作。最后创业板的出台还是要看准备工作做得怎样,时机成熟时适时推出,为高科技产业进步与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2001年10月13日,周小川在深圳第三届高交会上明确指出,随着各项准备工作的日益完善,创业板市场的出台已为期不远了,尽管创业板推出的时间比原先设想的要晚,但这并不说明创业板没戏了,而是很有戏。
●2002年3月6日,周小川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创业板何时推出的问题时说,中国证监会对创业板的的态度一是很积极,二是很乐观;但他也承认,推出创业板确实不是说没有困难,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2002年3月,创业板市场在正在召开的“两会”中又陡然升温,成为人们瞩目的热点话题,各级官员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此献计献策。
●2002年6月28日,周小川在“2002年沪港技术与资本联动”研讨会上,对全球普遍出现的创业板市场调整的现象谈了一些看法。他说,创业板市场出现调整应是可以理解的,是认识和学习的过程,不是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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