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新股配售带来全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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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利 ] 机构:[ 平安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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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股市新股配售政策将恢复,高层之意图是平衡一、二级市场的资金,同时也显示新股发行20倍市盈率的政策会延续下去。 日前,国内市场按持股市值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发行方式正计划恢复出台。之所以说是恢复,是因为早在2000年2月13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基本规则是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这一方式的推出,的确对引导大量的一级市场资金进入二级市场有一定的作用。2000年上半年大盘展开的持续上升的攻势,以及2000年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由2月13日收盘9184亿元上涨到12月31日16088亿元,增加6904亿元,涨幅达到75.17%,不能不承认这一政策的功劳。 资源配置功能曾弱化 但实践过程中,这种方式的弊端也显露出来。除了技术方面的问题之外,以持股市值的多少来分配新股额度,虽然对驱赶一级市场资金进入二级市场有一定的帮助,但却使新股申购的中签率大幅下降,中小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机会更小,无法达到吸引储蓄资金向证券市场流动的初衷。最根本的,中签率的持续下降,掩盖了投资者对新股的认可程度,没有彻底改善股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从而削弱了证券市场的最基本功能。而从发行人的角度看,对採用这种发行方式也不热情,主要是这种方式减少了冻结申购资金的数量,无形中损失了一部分利息收入。更重要的,这种申购方式与之后展开的新股发行市场化存在矛盾的地方。因为从2000年开始,新股发行逐步向核准制过渡,其中一个最主要的体现是定价机制的市场化,其目的也是消除一二级市场完全割裂的不正常现象,一旦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政策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00年下半年以来没有新公司招股,按有关规则,只有持有某一市场的股票才能参与该市场发行股票的配售活动,也就是说,在新股集中于沪市发行的情况下,投资者帐户上上海股票多对于配售比较有利。为此,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原本热闹一时的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方式从逐步减少到完全停止。2000年全年採取这种配售方式发行新股的数量也只有34家,佔发行总数的24.3%。 恢复配售新股迫在眉睫 尽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政策存在一定的弊端,但从目前的市场环境看,恢复这一政策已迫在眉睫。首先是新股发行政策出现明显的变化。2001年11月后,新股发行价格再次统一回落至20倍市盈率以下,而且延续至2002年。就是在市场处于相对低迷状态下,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仍维持在40倍以上,远远高于新股发行20倍市盈率的水平。由此必然造成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再度拉开,随着大盘演绎较强的恢复性上扬行情,这种差价会越拉越大。由于一二级市场的差价与一级市场收益率成正相关,2001年11月以来新股申购收益率再次提高,促进了资金再次回流一级市场。因此,如何平衡一、二级市场资金,并防止基金超额资金参与新股申购的问题,成为必须解决的新问题。 其次,就目前的大盘表现来说,仍处于恢复阶段,持续的上扬不仅有利于保持国内经济的较快发展,更有利于证券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为此,恢复市场信心、吸引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成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政策促进资金回流二级市场无疑是一个立竿见影的手法,相信对推动大盘的回升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基金不再吃“小灶” 对规范基金的新股申购行为有一定作用。2001年12月6日发行的深圳高速,有47只基金(含两只开放式基金)参与申购,申购金额达1056亿元,远远超过49只基金783亿元的净值。这次基金集体超净资产值申购新股,引起了基金监管部门和市场人士的口诛笔伐,认为基金不应享有‘保证金制度’和超净资产值申购权,这种靠‘小灶’生存,无法使基金业真正发展与壮大。一旦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政策,相信会化解上述矛盾,对规范基金的操作行为,体现市场的公平原则有一定的作用。 政策会维持低价发行 这一政策的即将推出,也说明了政策上会继续维持低价发行的措施。2001年11月后,新股发行价格再次统一回落至20倍市盈率以下,而且延续至2002年。而即使在市场处于相对低迷状态下,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仍维持在40倍以上,远远高于新股发行20倍市盈率的水平。由此必然造成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再度拉开,随着大盘演绎较强的恢复性上扬行情,这种差价会越拉越大。由于一二级市场的差价与一级市场收益率成正相关,2001年11月以来新股申购收益率再次提高,促进了资金再次回流一级市场。由此,新股配售政策的恢复,意图是平衡一二级市场资金,同时也显示新股发行20倍市盈率的政策会延续下去。 促资金回流二级市场 增强市场信心、吸引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政策促进资金回流二级市场无疑是一个立竿见影的手法,相信对推动大盘的回升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当然,在配售过程中,如何尽量完善操作,使得规则更加合理,会相应提高政策的效果。如在配售比例上,是全额配售,还是部分配售,是决定这一政策能否达到最终目标的关键。2000年在实施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大部分新股的配售都採取首先向证券投资基金优先配售,馀额发行量的50%才按市值进行配售的方案,由此就影响到配售的中签率,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积极性。为此,建议在恢复这一政策的时候,能够按照100%配售的方式进行,以保证政策的落实与成功。 持有基金应参与申购 持有证券投资基金可不可以参与配售?从2000年的执行情况看,持有基金是无法参与申购的,这样对持有基金的投资者就不公平,也无法体现保护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初衷。为此,建议持有基金同样可以参与申购。这样做还会将一些原本不准备进入二级市场、而专门认购新股的资金引导至认购基金,从而起到吸引场外资金间接入市的目的。实际上,由于基金价格波动较小、交易手续费低,同时基金本身可以凭借庞大的二级市场市值申购大量新股,是众多投资目标中风险和收益均处于中间水平的品种,只要政策得当,基金将成为新股申购资金的流向之一。 应确定合理申购起点 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申购起点,也是体现公平和效率的关键。2000年的新股配售办法中,规定每1万元市值可获得一个申购号码。重新启动后,有意见认为每10万元市值才能配一个号。显然,过高的门槛会挫伤中小投资者的积极性,因为目前国内市场的人均持股市值约为5万元,这么高的门槛,等于将绝大部分中小散户排除在外,这与重点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提法相违背。反过来,太底的申购门槛,又会使中签者的收益下降,中小散户恐怕也没什么积极性参与。为此,每2-5万元市值配发一个申购号码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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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16日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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