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选择地放弃控股地位,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控股。此政策的出台,将会对股市产生中长期的影响。
国家持股比重渐小是趋势
在目前国有股不能上市流通的前提下,国有股必须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减少国家持股比例。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根据股权分散化程度已将控股比例降到20%30%,目前又降至10%左右。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比例仍定在50%以上,实属没有必要,而应当区分情况适当降低甚至大幅度降低控股比例。例如,上海市重组办和国资办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优化配置的若干意见》,鼓励国有控股股东通过国有股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转让等多种方式实现股权优化配置。深圳市政府2002年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利用资本市场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程,最终目的是引进其他经济成分的股东,彻底改造深圳市属企业的产权结构。因此,沪深两地政府的出发点均是降低国有股的比例。因此,国有股比重渐小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上市公司重组力度将加大
此政策的出台,可能引发两种变化:一是新上市国企在上市之初就没有国有股控股的“一股独大”的现象;另一种变化就是已上市的公司可向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转让国有股。因此,此项新政策将明显加大重组与并购的力度,特别是在政府极力倡导与支持的背景下,重组与并购的热潮仍会成为市场的主流。同时,目前不论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外资、合资企业,均在某些方面较国有企业具有一些优势或活力,这一点从国家财政收入构成的比例中可看出端倪。而且,此政策的出台,也在某些方面说明目前证券市场为国企改革服务的功能有所淡化,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将确实体现目前企业构成的主体成分,以前国企占据市场绝大比例的状况将出现改变。而这种情况的变化,一是靠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的上市;二是靠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对目前的上市公司的重组来实现。因此,新政策的出台,将明显加大上市公司的重组力度。
新的市场机遇有望产生
新政策的出台,也就预示着自2000年8月以来暂停的国有股向非国有股单位协议转让的审核工作将重新恢复正常,一批非国有企业有望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借壳”上市,而那些因政策阻碍不得不进行曲线“托管”的非国有单位,也将从国家股的受托方转变为上市公司的真正大股东。据统计,包括大连渤海、华一投资、正虹科技、承德露露、长春热缩、开开实业、S T闽闽东、S T襄轴、联华合纤、世茂股份等近30家的上市公司国家股被托管,而受托方几乎都是非国有企业。因此,有关国有股控股的政策出台后,重组的难度明显减小。
而且,即使在石化、信息产业、电力等特殊行业,对于一些非骨干企业的重组力度也有明显加大的趋势。今年5月8日湖北兴化大股东中国石化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由此拉开了中国石化整合旗下上市公司的序幕。由此,可预期中国凤凰和石炼化等企业未来将出现类似湖北兴化的股权转让和资产置换,使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一举扭转其连续几年萎靡不振的业绩,并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同样,电力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除华能集团外,将以大唐电力、山东国电、国电电力、中电国际为核心资产组建另外四家全国性的发电集团公司,相关上市公司大股东变革和新的发展战略得以重新定位。因此,一些竞争力低下的中小型电力企业同样面临重组的可能。
同时,此政策的出台,也为外资对境内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扫清了政策障碍。深能源模式的国有股减持,将成为国有股减持的重要模式之一。
市场目前预计,下半年国家可能出台外资并购国企500强的政策及相关法规,也是有关政策的继续深化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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