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外经贸部在《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转B股流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指出,允许含有B股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转在B股市场上流通。
通知指出,非上市外资股转B股流通除了要按照去年10月8日外经贸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申请人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申请前两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并连续赢利。
另外,在非上市外资股原持有人依照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承担特殊义务和责任时,原先的规定是要按其承诺或义务执行,但没有明确指出这类股东在按承诺和义务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后怎么办。对此,这次的补充通知则明确表示了在该类股东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后可以申请非上市外资股转为B股流通。
其实,早在2000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问题的通知》,对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的转流通问题进行了规范,只不过在这个通知中对非上市外资股转流通的要求比较简单。从这前后三次的发文来看,可以发现管理层对非上市外资股转B股流通的要求条件在不断地提高。而在这些不断提高的要求背后,我们可以发现管理层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监管市场方面,其手段也在不断地朝着规范化与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从对市场的影响来看,因为是外资法人股转B股流通,因此,在目前A、B股市场分割的情况下,对处于敏感时期的A股市场来讲,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对B股市场来讲,总体上也是积极的。一是因为我们上面分析的在转B股流通方面设立的诸多规范措施。另外从右表的统计也可看出,经过近两年的运行,目前存在非流通外资股的B股上市公司已从2000年12月的20多家减少到了10几家,非流通外资股占流通B股的比例也从2000年的81%降到了目前的近71%左右,因此在数量上构不成太大的冲击。况且目前持有非流通外资股的股东基本上都是长期投资者,在目前股市低迷的情况下,其股份即使能上市流通他们也未必会大量抛售。
并且,目前非上市流通的外资股上市流通后,考虑到它能有效地增大B股市场的流通规模,提高B股市场流动性,因而对于克服目前B股市场规模偏小、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偏大、交易不畅、境外大资金不愿介入等弊端将有明显的效果。对吸引境内外的大资金入市而言,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因此,种种迹象表明,这些措施的推出不仅反映了监管层在解决我国股票市场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坚定的决心,而且表明了在解决方法、措施方面也在朝着规范化与市场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部分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概览单位:万股
代码 名称 截止到2000年 截止到2002年 12月1日外资 8月19日外资 法人股 法人股 200012 深南玻B 7604.46 200016 深康佳B 13903.65 200017 ST中华B 11245.34 11245.34 200018 深中冠B 4280.19 200020 深华发B 6246.29 200024 招商局B 5230.23 5230.23 200037 深南电B 7588.61 11353.13 200039 中集B 8336.65 12504.97 200041 深本实B 1528.69 1528.69 200053 深基地B 5118.00 5118.00 200055 方大B 2536.80 200418 小天鹅B 4335.72 200488 晨鸣B 2670.96 200512 闽灿坤B 32906.25 42595.13 200513 丽珠B 1889.34 200726 鲁泰B 2915.00 4926.35 900913 联华B股 2855.84 900917 海欣B股 5516.13 3309.68 900918 耀皮B股 8139.91 8139.91 900919 大江B股 28667.28 900945 海航B股 10804.32 10804.32 900947 振华B股 9794.40 9794.40 900955 茉织华B 9433.00 94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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