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未有任何进展 谁能点亮ST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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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效鸿 ] 来源:[ 证券日报 ] 机构:[ 西南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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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鑫光(000405)日前发布了2002年中期预亏公告;此前,公司就关于“ST鑫光能否引入新股东"的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ST鑫光(000405)2001年因为计提了巨额坏帐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出现了4.37亿元的巨额亏损,每股收益为-1.15元,每股净资产减少到0.13元,公司因此被“ST"。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来看,重组是公司摆脱退市命运的最好出路。
自身困难重重
从ST鑫光公开的资料分析,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薄弱、赢利能力差,这些业务难以在2002年扭转公司亏损的颓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稀土产品销售、铝产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2001年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117,185.2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943890.03元。主要利润来源就是公告中提到的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加工、销售彩色电视显像管用和彩色显示器显像管用的三色荧光粉、半成品及其他荧光粉,2001年实现净利润673.19万元,ST鑫光分摊净利润336.60万元,其他业务和公司参股的其它公司基本都走出亏损状态。
而恶化的财务状况更使公司的重组困难重重。首先,一起接一起的诉讼案件让ST鑫光感到头疼。据统计,ST鑫光诉讼案件(包括一起境外担保案件)涉及总金额高达3.2亿元人民币。
其次,到2001年末,ST鑫光应收款项金额高达4.78亿元,占总资产的49.8%,其中超过一年的应收款项占一半以上,加速回收的困难比较大;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均小于1,偿债能力非常差;每股净资产也只剩下了0.13元。
中色建设心中之痛
面对ST鑫光的状况,第一大股东中色建设也是有心无力。中色建设的主要业务是对外工程承包,在国内没有适合注入ST鑫光的资产;同样作为上市公司,中色建设也要尊重自己股东的权益,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资产来支持ST鑫光的重组,ST鑫光的重组必须引入新的大股东。
中色建设表示非常支持ST鑫光引入新的大股东进行重组。其实,中色建设之所以要支持ST鑫光的重组,也是为了寻求解脱。2001年,中色建设自身经营盈利3000万元,因为ST鑫光出现4.37亿元巨额亏损,按照权益法会计原则,占有ST鑫光39.09%股权的中色建设年报上要承担ST鑫光的1.7亿元亏损,最终导致中色建设亏损1.4亿元。如果中色建设再被ST鑫光拖累,自己都有掉入“ST"深渊的危险。
重组仍不乐观
尽管大股东支持,ST鑫光的重组仍不乐观。
为了扔掉这块“烫手的山芋",近年来中色建设一直试图为ST鑫光寻找新的“婆家"。
1999年8月2日,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和中色建设签订协议,决定受让后者持有的当时的有色鑫光39.09%的股权。随后长城铝业将自己旗下的电解铝厂和炭素厂委托给有色鑫光经营,根据协议,有色鑫光在2000年全年只需付给长城铝业公司1200万元。2000年,有色鑫光因此获得净利润2613万元。
然而,2001年8月28日有色鑫光发布公告称,由于中国证监会没有批准长城铝业要约收购的豁免,长城铝业最终退出了对有色鑫光的重组,而给有色鑫光带来利润的电解铝厂和炭素厂也被收了回去。
有色鑫光最近一次重组,从2001年9月6日开始,到2002年1月12日宣告终止,只有短短的4个月。
2001年9月6日,有色鑫光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有色鑫光39.09%股权分别转让给上海同步电子有限公司(27.282%)和上海国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816%)。如果股权转让成功,上海同步将成为有色鑫光第一大股东。
这一次,有色鑫光第一大股东中色建设将39.09%股权拆分转让给两家公司,就是为了避免受让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保证重组成功。然而,尽管避开了要约收购,但国有法人股的转让还必须得过财政部的那一关。直到2001年12月31日,财政部依然没有批准中色建设和上海同步、上海国祥之间的股权转让,因此,股权转让因未满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而自动解除。重组再告失败。
从ST鑫光的公告来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再重组的迹象。债务问题、应收款问题以及潜在的诉讼等,也都会对公司的重组带来影响。大股东肯定是支持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一家把大股东拖进亏损深渊的公司,谁愿意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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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9日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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